国基办字【2022】04号关于转发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太原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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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部室、各指挥部、各项目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太原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文件精神及要求,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集团公司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住建厅安委办、太原市安委办及住建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相关要求,同时各指挥部、各部门、各项目部要结合项目属地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关要求,制定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并全面部署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构建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立和隐患排查治理齐管共抓,统筹合理安排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环境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

    组  长:郭长林

    副组长:王启、郜琦、李克明、牛宇、董顺义

    成  员:各指挥部负责人、办事处生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项目部负责人

    三、治理重点

       (一)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

    各指挥部、各部门、各项目部要充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控制度,各项目部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带班检查制度,组织对项目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重点检查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编制、审批或论证;是否按照方案进行施工;同时要加强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的隐患排查。

       (二)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管控

    各指挥部、各部门、各项目部要全面排查起重机械安全风险,要严格按照要求对现场各类机械、机具设备进行严格检查,一是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备案、使用登记是否过期,是否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要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转工作。二是要检查起重机械垂直度、附着装置、架体是否发生倾斜,相关保险、限位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进行检查。重点对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是否积水或发生沉降。三是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核查塔吊司机、信号工、电梯司机、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数量、证件是否有效,并保证落实好工人劳保用品的发放工作。

       (三)做好现场生产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各指挥部、各部门、各项目部要积极组织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教育,重点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生活区防火、防触电、防中毒以及施工现场作业区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高空作业人员等危险性较大岗位作业人员的防风、防触电、防高坠、防坍塌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在建工地安全生产。

       (四)加强建筑扬尘、噪音防治及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各指挥部、各部门、各项目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各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加强管理,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手册内容,结合住建部以及项目属地《安全管理手册》等相关资料,将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布置好、落实好,同时要加强现场建筑扬尘防治措施和避免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全面提升文明施工水平。

       (五)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各指挥部、各部门、各项目部要制定安全防护标准化需求计划;并且对进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材料分批次、时间进行验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带、帽、网的使用情况;着重对“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是否齐全、牢固及完整性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安全通道及各类防护棚搭设的稳定情况。同时要做好高空作业、垂直方向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安全防护,切实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

       (六)加强建筑工地及临时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各指挥部、各部门、各项目部要认真履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方案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加强对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特殊工种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定期检查和更新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特别是要加强对办公区、生活区、库房、围墙、临时设施等全方面的检查,必须符合防火、防倒塌等安全要求。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国基办字【2019】21号)深入排查整治工地临时建筑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工人宿舍、食堂、库房的消防管理,检查消防设备、消防通道以及易燃易爆物存放等有关情况,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七)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指挥部、各项目部要结合项目属地相关部门以及集团公司的防疫要求,严格落实人员进场管理,针对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异地跨省务工人员多的特点,各项目要严格排查防控,尤其是处于中、高风险区域的项目,更要严格按照项目属地相关部门以及集团公司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举措。一是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规定。二是暂缓来自中、高风险区域或与该区域接触过的从业人员,以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尚未解除隔离的从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三是对来自疫情不严重区域的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同时做好每台体温检测和健康登记工作,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和检查。四是施工现场要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现场人员随意外出和外来人员进入现场。

       (八)加强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各指挥部、各项目部要增强风险应急处置能力,根据项目事故风险以及工程所在地特点,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医疗应急装备和抢险救援设备,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加强应急值守工作,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四、工作部署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20日一4月30日)

    各指挥部、项目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人员,全面动员部署治理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4月30日-2022年12月)

    各项目部要围绕治理行动重点任务,组织开展治理行动。于2022年7月底前,完成对项目的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坚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方案限期整改。2022年9月底前,各指挥部、各部门对各辖区域内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月一-2023年12月)

    各指挥部、各部门、各项目部要持续开展治理行动,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要总结分析治理行动开展成效,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反思漏洞及不足,完善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指挥部、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全面发动,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牵头负责推动工作开展,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压实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肃工作,深入检查。各指挥部、各部门、各项目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和施工一线,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重要区域、重点工程、重要环节等风险防控,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项目,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公司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促检查,把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行动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督导查处宽松软等问题,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关于印发《太原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并住建字【2022】66号)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创建时间:2022-04-29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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