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6月份安全简报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6月份
安全生产简报
一、住建部下发关于2019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773起、死亡904人,比2018年事故起数增加39起、死亡人数增加64人,分别上升5.31%和7.62%。
(二)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2019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23起、死亡107人,比2018年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20人,分别上升4.55%和22.99%;其中,重大事故2起,死亡23人。
全国有16个省(区、市)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其中,河北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11人,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上海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12人;江苏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12人;河南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9人;贵州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8人;甘肃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广东、四川各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湖南、浙江、山东、吉林各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黑龙江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安徽、辽宁、西藏各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
(三)事故类型情况
2019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415起,占总数的53.69%;物体打击事故123起,占总数的15.91%;土方、基坑坍塌事故69起,占总数的8.93%;起重机械伤害事故42起,占总数的5.43%;施工机具伤害事故23起,占总数的2.98%;触电事故20起,占总数的2.59%;其他类型事故81起,占总数的10.47%。
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按照类型划分,土方、基坑坍塌事故9起,占事故总数的39.13%;起重机械伤害事故7起,占总数的30.43%;建筑改建、维修、拆除坍塌事故3起,占总数的13.04%;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附着升降脚手架坠落、高处坠落以及其他类型事故各1起、各占总数的4.35%。
(四)形势综述
2019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18年相比均有所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一是部分地区事故总量较大,如四川(117起,126人死亡)、江苏(75起,88人死亡)、安徽(60起,67人死亡)、重庆(59起,61人死亡)、广东(55起,61人死亡)。二是部分地区死亡人数同比上升较多,如四川、安徽、河北、新疆等地区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均超过50%。三是群死群伤事故未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发生了河北衡水“4·25”施工升降机坠落(11人死亡)和上海长宁“5·16”厂房坍塌(12人死亡)两起重大安全事故,人员伤亡惨重,影响极为恶劣。
在较大及以上事故方面,以土方和基坑开挖、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为代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事故占总数的82.61%,依然是风险防控的重点和难点;管沟开挖坍塌事故占总数的13.04%,现场管理粗放、安全防护不到位、人员麻痹大意是重要原因;既有房屋建筑改造、维修、拆除施工作业坍塌事故占总数的13.04%,相关领域风险隐患问题日益凸显;市场主体违法违规问题突出,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问题的事故约占总数的80%,存在违反法定建设程序问题的事故约占总数的60%,存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问题的事故约占总数40%。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2020年,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深入查找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无旁贷的使命感,推动防范化解施工安全重大风险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1、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围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等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促进施工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重视违法建设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2、切实规范和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建质规〔2019〕9号),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全面严肃对责任企业和人员实施处罚处理,确保应罚尽罚。用好用足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资格等各类处罚处理措施,充分发挥制度合力。对存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非法施工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严格追究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
3、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施工安全工作。认真研判工程项目全面复工复产对施工安全工作的不利影响,有效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工作指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施工安全两手抓、两手硬。坚决防止盲目抢工期,督促建设单位切实保障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安排,确保施工安全。
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晋建质函〔2020〕772号)
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委办全国“两会”期间建筑安全专项检查督查工作方案》要求,我厅于5月9日至6月9日,组织开展了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双随机”检查,并对部分前一阶段检查过的项目进行“回头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分4个检查组,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对11个市的25个市辖区、9个开发区、34个县(县级市)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和扬尘治理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146个在建工程项目。
(二)存在的共性问题
1、疫情防控方面。部分项目人员管控松懈,测温记录弄虚作假,应付检查。
2、施工安全方面。部分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意识不强,未按规定一次性足额支付安措费。部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不到岗履职、履职不认真;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走过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个别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不规范;危大工程管控不严格,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实际不符,审批程序不规范,未进行安全验收。部分监理单位未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对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把关不严;日常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3、扬尘治理方面。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后裸露土方地面苫盖不及时不到位,湿法作业措施形式化,物料苫盖不严等问题较多。
(三)检查较差项目通报
1、安全生产较差项目10个
(1)定襄县欣盛丽都二期
(2)怀仁市仁景台住宅小区
(3)平顺县城西加油站附属楼
(4)阳泉开发区云谷科技创新园建设项目(一期)
(5)岚县新盛经济适用房14-18#
(6)临汾经济区山西互感器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二标段)2#3#4#5#住宅楼
(7)运城高新区瑞安状元府项目
(8)晋城城区书香门第住宅小区
(9)大同市同锦世家
(10)太原市北环润享回迁楼项目
2、扬尘治理较差项目4个
(1)忻州市山西省农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科技创新园区综合实验楼
(2)太原市富力城八号园东园
(3)吕梁市离石西属巴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
(4)灵石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建ppp项目
根据我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处置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字〔2019〕235号)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处置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字〔2019〕237号)规定,以上14个项目涉及的14家施工企业和14名项目经理、14家监理单位和14名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良信用信息,将记入“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并分别扣综合信用分10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严格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问题项目的责任企业,认真对照此次检查中发现问题,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对项目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和扬尘污染。
2、扎实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管,持续抓好施工安全和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强化危大工程管理,强化扬尘污染管控,确保建筑工地施工安全保持平稳、扬尘治理达到环保要求。
3、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施工安全和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予以通报,并将不良行为记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实施信用惩戒。
三、集团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鉴于目前北京、河北保定等多地疫情逐渐严重,为切实保障广大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子(分)公司、项目部要高度重视、主动担当,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研究部署,制定相应应急预案,落实防控举措,确保集团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现就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子(分)公司、项目部要制定有外出史以及疫情接触史人员的排查和管理方案,特别是对工地务工人员的排查,要细化隔离地点、生活保障等措施,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实时掌握事态变化,发现体温升高等异常情况,立即到医院就诊并报告集团和疾控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疫情扩散。
2、严格落实人员进场管理,针对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异地跨省务工人员多的特点,各项目要严格排查防控。一是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规定。二是暂缓来自北京、河北保定等高风险区域或与该区域接触过的从业人员,以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尚未解除隔离的从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三是对来自疫情不严重区域的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同时做好每台体温检测和健康登记工作,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和检查。四是施工现场要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现场人员随意外出和外来人员进入现场。
3、要在前期疫情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员工近期是否到北京以及河北保定等高风险区外出活动和人员接触情况,进行再过滤、再核实,做到实时动态掌控,一经发现有外出高风险区情况,立即纳入管控对象。
4、对已到北京、河北保定等高风险区的尚未返回单位的员工,一律推迟返回。
5、尽量避免工地务工人员外出,如确需外出,必须先行向项目部进行登记,填写《务工人员外出表》(附件),异地外出返岗后,出示健康绿码之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对于14天内有北京、河北保定高风险区等地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者,一律先行居家隔离14天,暂时不要返岗。隔离期满后携带当地核酸检测报告,并在工作所在地区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6、对于无高风险区外出史或者无接触高风险区疫情接触史者,但近日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职工,应推迟其返岗时间,督促其前往医院就诊,并追踪其诊断结果。
7、加强物资、后勤和资金保障。根据疫情防护需求,各子(分)公司、项目部要未雨绸缪,多渠道、多途径采购足够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防护用品、体温测量设备、消毒设备及药剂。准备足够的独立房间,供自己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员工隔离使用,并做好生活保障工作。准备专门的车辆等交通工具,满足应急状态下疑似病例或有疫情接触史人员的运输需求,并做好防护措施和使用后的消毒工作。做好疫情期间通信、视频会议等保障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经费管理,确保防疫经费需求。
四、集团公司下发《关于加强夏、雨季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为加强我公司在建工程雨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有关部门应针对雨季施工特点健全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编制雨季施工专项方案,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履行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积极应对雨期施工面临的各种不安全状况,提高抗风险能力,保障企业生产安全。重点检查土方工程、基坑开挖、边坡支护、脚手架搭设、起重设备及机械等的使用部位和工序,具体要求如下:
(一)雨季施工管理应急组织机构
组 长:郭长林
副组长:王军昌 王 启 宋 浩 李克明
成 员:总工办、安全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指挥部、事业部、财务部、各子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
主要职责: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调度、指挥和协调救援工作的开展。
(二)雨季施工准备措施
1、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夏季施工作业时间尽量向两端压缩,避开中午的高温,气温超过37℃时,停止室外作业,在室内作业时应有通风降温措施。遇较大的暴风雨天气应停止所有的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方。
2、做好现场排水
(1)根据施工平面图、排水总平面图,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无阻。
(2)保证道路畅通,路面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硬化或加铺沙砾、炉渣或其它材料,并按要求加高起拱。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防护。对材料库全面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四周排水良好,墙基坚固,不漏雨渗水,钢材等材料存放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确保材料的质量安全。
(4)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和应急物资,如水泵、塑料布、油毡等。
(三)各重点分项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土方工程和基础工程
土方工程和基础工程受雨水影响较大,如不采取有关防范措施,将可能对施工安全及建筑物质量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在雨期施工时注意以下几点:
(1)雨期开挖基槽(坑)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度或设置支撑。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和支撑的检查控制,对于已开挖好的基槽(坑)或管沟要设置支撑;正在开挖的以放缓边坡为主辅以支撑;雨水影响较大时停止施工。
(2)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的分期完成,雨量大时,应停止大面积的土方施工;基础挖到标高后,及时验收并浇筑混凝土垫层;如被雨水浸泡后的基础,应做必要的挖方回填等恢复基础承载力的工作;重要的或特殊工程应在雨期前完成任务。
(3)为防止基坑浸泡,开挖时要在基坑内作好排水沟、集水井并组织必要的排水力量;位于底下的池子和地下室,施工时应考虑周到。如预先考虑不周,浇捣后,遇有大雨时,往往会造成地下室和池子上浮的事故。
(4)对雨前回填的土方,应及时进行碾压并使其表面形成一定的坡度,以便雨水能自动排出。
(5)对于堆积在施工现场的土方,应在四周做好防止雨水冲刷的措施。阻止土方被雨水冲刷至开挖好的基槽(坑)或管沟内,或者埋没已完工的一些基础构筑。基础施工完毕,应抓紧进行基坑四周回填工作。
2、混凝土工程
(1)模板隔离层在涂刷前要及时掌握天气预报,以防隔离层被雨水冲掉。
(2)遇到大雨应停止浇筑混凝土,已浇筑的部位应加以覆盖,现浇混凝土应根据结构情况和可能,多考虑几道施工缝的留置。
(3)雨期施工时,应加强对混凝土粗细骨料含水量的测定,及时调整用水量。
(4)大面积的混凝土浇筑前,要了解2-3天的天气预报,尽量避开大雨。混凝土浇筑现场要准备大量的防雨材料,以备浇筑时突然遇雨进行覆盖。
(5)模板支撑下回填要夯实,并加好垫板,雨后及时检查有无下沉。
(6)下雨时不得进行钢筋焊接、对接等工作,急需时应做好防雨工作或将施工作业移至室内进行;刚焊接好的钢筋接头部位应防雨水浇淋,以免接头骤然冷却发生脆裂影响建筑物的质量。
3、吊装工程
(1)构件堆放地点要平整坚实,周围要作好排水工作,严禁构件堆放区积水、浸泡,防止泥土粘到预埋件上。
(2)安装避雷装置,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3)所有机身上不得悬挂标志牌,防止风载荷过大,附着装置采取加强措施。
(4)雨后吊装时,应首先检查吊车本身的稳定性,确认吊车本身安全未受到雨水破坏时再做试吊,将构件吊至1m左右,往返上下数次稳定后再进行吊装工作。
(5)停止施工时,应将起重机的吊钩收回靠拢机身,不得在吊钩上遗留吊索、建筑构件等任何物体,以防止这些重物被风吹动导致起重机摇晃,严重的会引发倒塌的事故发生。
(6)六级以上风力或暴雨天气停止一切吊装作业。
4、脚手架
脚手架的安全与稳固性直接影响到工人的生命安全与建筑物的安全。在雨期施工中,任何麻痹大意和疏忽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因此雨期施工,脚手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加固脚手架基础。脚手架若是直接立于砖、石基础之上,雨期如遇大雨浸泡就会沉陷,导致脚手架的支撑悬空或脚手架倾覆。为防止此类事故发生,必须在脚手架底部加垫板基础。
(2)适当添加与建筑物的连接杆件,这样可增加脚手架的整体性与抗倾覆的能力,增加稳固性。
(3)脚手架上的马道等要供人通行的地方应做好防滑与防跌落措施,如及时更换表面过于光滑的踏板、在通道两边加装防护网等。
(4)经常性检查脚手架连接处的连接件,如发现松动或位移要及时加固和恢复。
(5)雨期不宜在脚手架进行过多施工,工作面不能铺得过大,要控制脚手架上的人员、构件及其它建筑材料的数量,在脚手架上的动作不宜过于激烈。
(6)金属脚手架要做好防漏电措施。脚手架与现场施工电缆(线)的交接处应良好的绝缘介质隔离,并配以必要的漏电保护装置;或者重新布置现场施工电缆(线),避免与金属脚手架的交接。
5、施工机械的防雨防雷及施工现场的用电
(1)防雨
所有机械棚要搭设固牢,防止倒塌淋雨。机电设备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可搭设防雨棚或用防雨布封存,机械安装地点要求略高,四周排水较好。安装接地装置。移动电闸箱的漏电保护装置要可靠灵敏。
(2)防雷击
夏季是雷电多发季节,在施工现场为防止雷电袭击造成事故,必须在钢管脚手架、塔吊等安装有效的避雷装置,避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3)防触电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级电箱作重复接地,电阻小于10Ω;电线电缆合理埋设,不得出现老化或破损的电缆;职工宿舍安置安全电压,遇暴风雨天气,要安排专业电工现场值班检查,必要时立即拉闸断电,所有职工下班前必须将各设备工具电源断开。
(四)搞好现场消防安全
1、各工地加强仓库及木工区的防护,加强对火源的管理。
2、施工用电勤于检查,杜绝电路短路;合理布置好施工电缆,不要接近易燃物品。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专库存放,氧气、乙炔等禁止露天存放,防雷防日晒;电石等防止受潮雨淋发热;一些草垛不宜过高防止发生自燃。
(五)施工现场食品安全、卫生保健措施
1、保持清洁卫生
职工宿舍符合规定要求,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蝇防蚊防鼠措施,使用安全电压,执行卫生责任制度。安排卫生值日表,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宿舍清洁。施工现场施工垃圾及时处理,做好文明施工。职工食堂始终保持卫生清洁,定期采取消毒措施,并安装挡鼠板,一定做到防蝇防蚊防鼠,并保持四周卫生,不得有积水垃圾等。
2、防中暑
夏季施工注意防中暑情况发生,作息时间向两端压缩,避开中午的高温,工地上要采取降温措施,准备降温食品如绿豆汤、淡盐水、降温茶等,卫生室准备好防暑药品,全面抓好降温防暑工作。
3、防中毒
关键工作在食堂,夏季施工防中毒的重点应抓好食堂管理工作,保障食品卫生,保证所有食物疏菜新藓,根据经验保证当日采购当日消费,同时开启冰箱对肉类进行冷藏;食堂要采取一定的封闭措施,挂好纱网,同时厕所四面及顶部必须用纱网密封,防鼠防蝇防蚊,改善食堂条件,保持通风良好 ,并定期消毒,确保职工的饮食安全。
4、医疗保健
工地配备一些常用药品和一些器械,做好日常工人的卫生保健和发生事故时及时参予救援。
(六)发生安全事故上报流程
1、信息上报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按照有关规定上报。
(2)项目部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b.事故发生的类型;
c.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d.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e.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f.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g.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2、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公司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各单位、项目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1)各单位在接到现场人员汇报发生事故的电话后,必须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基本情况,做好详细记录,迅速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2)根据从现场掌握的各种情况和信息指挥部分析决定内容:事故的性质、现场破坏程度,可能影响的范围;决定如何尽快撤出人员;尽快通知有关人员或单位参加救灾,制订抢险具体方案,超出公司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七)雨期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建筑物主体、脚手架、施工用电、塔吊、模板支撑体系、各小型机械的防雨棚以及临时设施、安全标志牌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对破损处及时修复。
2、注意经雨冲淋材料的使用,要采取处理措施后才能使用。
3、暴风雨时应立即停止室外施工作业,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方,37℃以上天气停止室外作业。
4、加强对各类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夏季安全施工常识的学习,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请各项目部在夏季工程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以上要求,并督促各施工队伍落实执行。
五、较大安全事故的案例分析
1、2020年6月19日,某项目生活区发生火灾,事故损失和原因正在调查中。
随着网络通讯的发达,生产单位一旦出现火灾,已远远不止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这么简单,其对企业形象的影响和传播性需要我们重新审视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生活区板房宿舍逐渐成为火灾发生的重灾区和聚集地,但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往往却容易被忽视,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对生活区的检查和管理,生活区火灾原因无非几种: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火灾、工人卧床吸烟不慎造成火灾。但请注意还有一种明火:蚊香!就在前不久,太和县一工地生活区也发生火灾,火灾原因是工人点蚊香引燃!夏天到了,请注意加强该方面管理!
2、2019年3月21日16时17分左右,双流国际机场交通中心停机坪及滑行道项目2#横梁钢筋笼在施工过程中沿横桥向发生倒塌,造成4名作业人员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
项目2#横梁钢筋绑扎作业期间,在施工现场腰筋和箍筋尚未绑扎完成的情况下,劳务人员提前拆除临时支撑措施,造成横梁钢筋骨架整体稳定性不足,加之钢筋骨架作业人员施工扰动,引发横梁钢筋骨架纵向失稳坍塌。
事故间接原因:
劳务分包单位。一是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二是不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设立的马凳筋间距过大且未有效连接。
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是施工现场隐患排查不落实;二是安全风险辨识不充分,对现场施工指导性不足;三是安全教育、技术交底不到位。
建设单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问题失察。
监理单位。不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配备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在岗,专业监理工程师长期代替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部分监理员无证上岗。监理监督检查流于形式,2019年以来未下过一次隐患整改指令,3月19日、3月20日发现滑行道桥钢筋笼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未下达整改指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及时有效整改。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2、加强对项目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确保施工现场隐患整治到位;
3、加强施工作业现场风险研判,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要有针对性,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4、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按规定开展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教育要有针对性。
5、加强劳务分包及作业人员管理,及时发现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部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