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月份安全生产简报

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集团要闻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月份安全生产简报

 

一、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情况

(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下发《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3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此次活动的主要形式从六方面开展,主要内容如下:

1、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2、组织开展“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

3、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各地要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各地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4、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采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布1至2个“一案双罚”,以及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设立举报奖励机制,宣传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

5、各地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

6、6月16日,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国主会场活动。各省、市、县安委会和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和网络直播,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的公告

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编号为GB55034-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同时废止一大批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这本强制性规范与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密切相关,重点来看第三章[安全管理]和第六章[职业健康管理]。本规范上传至集团公司官网。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

1、精准消除事故隐患,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1)研判事故预防工作重点。结合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事故类型和隐患问题分布,明确重点地区、企业、项目、人员、施工环节和作业时段,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2轮全覆盖精准排查。按规定配齐配强一线监管人员,至少组织1次全覆盖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2)落实“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建立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非亡人事故和重大险情台账,按调查程序查明原因,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企业和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危险作业罪的,要向有关部门移交线索,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法律责任落实到位。

2、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3)健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体系。结合本地特点,完成1次省级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更新,细化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督促工程参建企业结合主营业务、组织架构、工艺工法和项目所在区域特点,对企业级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进行动态更新。

4)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熟练掌握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全面检查,在巩固提升阶段至少带队组织1次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全面排查和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5)狠抓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安全日志”制度。对发生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倒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3个月考勤信息,对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管理履职不力的,要督促有关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调整,涉嫌违法的要依法处罚。

3、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

6)构建新型数字化监管机制。加快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数据对接工作,及时上传治理行动各项工作信息,动态更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安全信息员等内容,现场检查应使用平台小程序开展证照扫码验真、人脸识别等工作

7)全域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在2023年底前完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全量换发电子证照,实现企业、项目、人员、设备全量全要素跨地区、跨层级协同监管

4、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服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8)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未批先建”、围标串标、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承揽工程、无图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或个人,要依法给予罚款、停工、停业整顿、降低或吊销资质、吊销执业资格等处罚。

9)完善事故报送调查处罚闭环机制。建立施工安全信息员制度,压实事故报送责任,确保事故详细信息48小时内上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企业和人员一律顶格处罚。针对长期没有完成事故调查或未完成处罚的,要实施挂牌督办或申请提级调查。

10)坚持分类施策与惩教结合。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警示函、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现场通报会、提高检查频次等差异化监管手段,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对无视主管部门提醒教育,隐患治理不彻底、险情处置不及时甚至发生事故的企业和人员,要依法查处并视情节实施行业禁入。

二、全国各省市行业动态

1、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紧盯全员安全责任落实、典型易发问题隐患和事故防范、危大工程管理、重大隐患整治、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体系建设、监管效能提升6个方面重点任务,围绕建筑市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基坑工程、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起重机械、施工机具11个方面主要检查内容,严格执行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层级督查要求,突出老旧小区改造、市政桥梁隧道、装饰装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生态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工程等排查整改,严格重大项目安全把关,在6月底前开展一次针对性、全覆盖、系统性的大排查大整改,特别要突出以下事项检查。一是要重点检查项目履行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安全综合治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大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整治安全费用不到位、不具备安全条件、随意压缩合理工期造价、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情况。二是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带队检查、调度推进情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持证上岗情况,作业人员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危大工程管理和重大隐患治理等情况。三是重点检查起重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装置,高支模、大型脚手架搭设,深基坑降水、支护措施落实,高处作业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等情况。同时要督促项目认真做好汛期施工安全应对防范准备,排查施工场地、临时建筑、周边环境的地质风险因素,清理疏通防排水设施,加固补强斜坡、高切坡附近安全防护设施,强化对学校、医院、小区周边和临街的建筑工地排查整治,切实消除盲区漏洞,防范崩塌、地基沉降、地面塌陷、边坡崩塌、临时建筑或围墙倒塌、高大设备设施基础失稳等问题发生,遇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要坚决停止施工、撤离人员,严防滑坡、泥石流、极端天气等导致次生灾害和事故发生。四是要督促严格落实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等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加强易燃可燃防水、保温等材料进场把关及存储管理,探索推行焊机、气瓶等实名制管理使用制度,强化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全链条闭环管理,加强动火、用电、用气作业过程管控。重点检查临时设施、临时房屋防火间距,临时房屋建筑构件、金属夹芯板材燃烧性能,既有建筑改扩建中施工区和非施工区隔离,可燃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管理,电气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动火审批、监护、巡查管理,施工用电过载保护,气瓶使用管理,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应急疏散通道、应急照明、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等情况。严查在建工程内、伙房、库房兼作宿舍,宿舍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未经审批擅自动火作业,违规电气焊作业,封闭堵塞安全疏散通道等问题。

2、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一是要通过集中培训、专家讲解、座谈讨论等活动形式,组织宣贯学习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2371日起施行),组织学习《消防设施通用规范》(202331日起实施)《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202361日起实施)《建筑防火通用规范》(202361日起实施)等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安全生产月期间“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安管系统”)将上线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库。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承诺践诺和应急演练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总结演练经验,梳理存在问题,验证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应急准备的充分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水平。三是6月底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项目第1次全面排查,9月底前完成第2次全面排查,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运用“省安管系统”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管理、规范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严格执行“安全日志”等现场管理措施落实落地,并加强检查指导与宣传推进。四是开展“云观摩”交流,开展安全生产专家宣讲活动,线上公益讲座定于6814时,重点讲解新修订《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风险管控”等内容

三、全国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021年5月30日,杭州市滨江区一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坠事故,一作业人员在该项目工地升降机轿厢内拉拽电瓶三轮车时,不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调查小组分析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施工升降机班组长和升降机作业人员2人建议追究刑责。

直接责任:1、升降机司机持有的盖有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专用章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为假证。属无证作业。

2、升降机司机未制止工人将电瓶三轮车驶入升降机轿厢,反而帮助拉拽电动三轮车。由于工人拧动加速手柄用力过猛,电动三轮车突然急速向前连带其撞向升降机里侧的安全防护门,在撞坏防护门后,与电动三轮车一同从12层高处坠落到地面后受伤致死。

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1、升降机司机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从事建筑施工危险生产作业活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涉嫌危险作业;

2、施工升降机班组长为升降机司机办理了假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安排操作升降机,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行为;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班组长和升降机司机等人的刑事责任。

事故预防:针对以上事故,要求各项目:1、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强调各阶段施工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各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着重对新进场工人及转岗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2、加强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和证件有效期,对入场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进行查证,确保证件真实、有效、人证合一,杜绝无证上岗、证件过期等不规范行为。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部

                           2023年5月22日

创建时间:2023-05-26 10:28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