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9月份安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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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09月份

安全生产简报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办质函2020489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

(一)总则

1、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紧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外防输入、内防反的总体防控策略,科学有序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建筑业实际,制定本指南。

2、本指南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

3、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常态化防控到位。

(二)防控体系建设

1、建立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

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应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机构,明确疫情防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设置专职疫情防控岗位,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2、强化参建各方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总牵头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挥、协调和保障等事项。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检查并提出建议。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方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人员管理

1、健康管理

1)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人员管控要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核实项目人员身份及健康信息,不私招乱雇,不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得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劳务人员,不得使用按照有关规定需要隔离观察的劳务人员。

2)项目部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建各方聘用的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一人一制度,准确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

2、人员进出

1)在施工现场进口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查验,核对人员身份和健康状况。凡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禁止其进入,并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

2)外来人员确需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由项目部指定专人对接。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测体温、核对人员身份及健康状况等有关情况,核实无误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3)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密切接触者及确诊治愈出院患者等确需返回施工现场的重点人群,应在严格执行完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经核健康无误后,方可返回施工现场,并做好至少两周的健康监测和跟踪随访。

3、人员防护

1)项目部应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为员工配发防护用品,并建立物资台账。

2)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1米距离接触时需要佩戴口罩。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厨师、配菜员、保洁员等重点人群要佩戴口罩,项目部要做好日常管理。

4、宣传教育

1)通过宣传栏、公告栏、专题讲座、线上培训、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防疫政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

2)加强公共卫生教育培训,引导施工现场人员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3)宣传教育应尽量选择开阔、通风良好的场地,分批次进行,人员间隔不小1米。

(四)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准备

1)施工现场应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材料加工和存放区等区域应分离,围挡、围墙确保严密牢,尽量实现人员在场内流动。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标准的隔离室和隔离区。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按标准异地设置。

2)办公场所、会议室、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应定期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定期消毒,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频繁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卫生死角盲区,保证施工现场内洗手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应配备肥皂或洗手液。在公共区域设置废弃防疫物资专用回收箱(垃圾桶),定期对专用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3)各参建单位要按照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储备适量的、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口罩、防护服、一次性手套、酒精、消毒液、智能体温检测设备等防疫物资,建立物资储备台账,确保施工现场和人员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使用需求。施工现场人员应正确使用和存储消毒液、消毒设备、酒精等防疫物资,防止意外吞食中毒或引发火灾。

2、施工组织

1)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时应增加疫情常态化防控专篇,提出优化施工作业,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作业等具体举措。

2)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项目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要重点加强对桩基础、混凝土等关键环节质量管理,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3)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设施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安全状况和现场防护情况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留死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施工区管理

1)定期对地下室、管廊、下水道、施工机械、起重机械驾驶室及操作室等密闭狭小空间及长期接触的部位进行消毒,并形成台账。施工机械等宜采取专人专用的原则,同时优化施工现场的工序、工艺,并尽可能多的使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减少人员接触、聚集和交叉作业。需要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应予以消毒。

2)加大施工现场巡查力度,检查作业环境是否满足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其中重点区域是否消毒为必查项;检查施工人员防护防疫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一时间消除防疫隐患。

4、办公区管理

1)严格控制同一办公场所人员数量,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办公时应尽量保1米以上的接触距离。

2)严格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室内会议和缩短会议时间。

5、生活区管理

1)生活区距离工地较远的项目,尽量做到生活区到施工区封闭管理,鼓励安排专车接送人员上下班。合理安排生活区的出入口,入口要有专人负责测温、核对人员身份和健康状况等。

2)宿舍原则上设置可开启窗户,定期通风及消毒。每间宿舍居住人员宜按人均不小2m2确定,尽量减少聚集,严禁使用通铺。宿舍内宜设置生活用品专柜、垃圾桶等生活设施,环境卫生应保持良好。

3)工地食堂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食品食材的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建立采购物资台账,确保可追溯。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严禁在工地食堂屠宰野生动物、家禽家畜。食堂原则上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并且实施排队取餐人员的间距不小1米,食堂就餐人员的间距不小1米的安全措施,避面对就餐和围桌就餐。食堂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通风及消毒,严格执行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

(五)应急管理

1、建立应急机制

项目部要坚持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机制,按照项目所在地分区分级标准及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对接属地社区、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2、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涉疫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闭现场。

2)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场引导工作,保障急救通道畅通。

3)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

4)根据属地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六)监督管理

1、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加强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开展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不到位、施工安全隐患和工程质量问题,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

2、对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施工现场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

1、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

2、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细化当地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具体措施,支持企业依法享受优惠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二、集团公司下发《关于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假期生产安全,减少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境外疫情持续蔓延,防输入风险较长时间存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就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 

为确期间的安全生产和谐稳定,各部室、各指挥部、所属各子(分)公司、各项目部务必高度重视,要牢固树以人为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立即期间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加强防范,周密部署

各部室、各指挥部、所属各子(分)公司、各项目部要认真安排并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1、要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应尽量错开节假日。

2、要在节前各项目部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让施工人员了解,掌握节日期间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现状,提高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克服麻痹思想,保证施工人员思想稳定,不酒后作业、不抢工期而违章作业。

3、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劳务实名制管理》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登记,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的情况要及时了解、掌握。同时严格控制节日期间外来人员进入现场,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流动人员必须做好登记,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对外来人员要查明具体情况,对有特殊、异常表现者立即清除出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节假日期间,所有施工的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员必须要坚守岗位,确保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5、各项目部须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结合施工进度,工序安排,机械使用情况,操作工人的工作情况,制定有针对性节日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节假日期间,各项目部应制定相应的《项目部节假日值班表》,将值班表公示项目部醒目位置,并报回各级主管部门。

6、施工现场注意防盗防火防触电,加强人员值班。

7、在节日期间各项目部要严格做好食品卫生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及有关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食堂卫生及食堂食物情况,做到食堂干净、整洁、食物清洁卫生,保证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8、节假日期间,各级人员尽量减少异地外出,如确需异地外出,先行在办公室进行备案登记,并填写《节假日期间员工外出基本情况统计表》,外出期间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9、尽量减少工地务工人员进出及减少工地人员与外界接触,尤其是防止境外输入人员。工人如确需外出,先行向所属项目部进行登记,填写《务工人员外出表》,异地外出返岗后,必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出示手机健康绿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否则不予返岗。

(三)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加强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管控

双节期间,各部室、各指挥部、所属各子(分)公司、各项目部要充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控制度,各项目部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带班检查制度,立即组织对各自企业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重点对建筑起重机械、支模架、脚手架、深基坑、高边坡、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各项目要积极组织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教育,重点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生活区防火、防触电、防中毒以及施工现场作业区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高空作业人员等危险性较大岗位作业人员的防风、防触电、防高坠、防坍塌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教育,增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在建工地安全生产。

2、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

各部室、各指挥部、所属各子(分)公司、各项目部要认真做好双节期间的消防管理工作。要清楚认识到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由于节日性质性,施工人员注意力分散,避免产生各类安全事故。各项目部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始终保持如坐针毡、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紧迫感,以高度的责任感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细化各项预防措施,尤其是生产工人宿舍的消防管理和高层建筑作业楼层的消防设备设施,确保集团公司的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3、加强建筑扬尘、噪音防治及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各项目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各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加强管理,将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布置好、落实好,切实加强现场建筑扬尘防治措施和避免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全面提升文明施工水平。

公司安全管理部及各指挥部将针对节前各项目部进行的自查情况,节后将对各项目落实节日前以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和措施情况进行抽查,对项目部未按文件要求执行的情况,视情节给予处理,望各项目部安排专人认真落实集团公司文件精神,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四)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

要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工地安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长:郭长   

  员:王军昌、王启、宋浩、李克明、牛宇、董顺义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坚决杜绝脱岗和信息迟报瞒报。值班人员要熟悉业,认真履,恪尽职,确保指挥调度、信息报送和协调联络实现全天候、无缝隙、不间断。并制定相应的值班表,各部门发现问题,及时与集团公司值班人员进行联系,同时向上一级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汇报。

三、较大安全事故的案例分析

事故案例一:

2020518日下1316分,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达花园三期项目发生一起塔吊坍塌事故,造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一)事故经过

事故塔吊64号塔吊,基础工程施工完成后,该塔吊2020430日进场,由施工单位聘请塔吊安装单位51日开始安装52日上午,塔吊安装完成并完成安装调试,但安装单位未出具安装调试报告,未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未要求塔吊产权单位提供地脚螺栓合格证,安装过程中监理单位监理员在现场旁站52日下午,施工单位聘请检测公司检测塔,检测合格后,该塔吊即投入使用。经调查,检测过程中,检测公司检测人员未到检测现(安排他人担任检测人),检测人员未检查地脚螺栓合格证,未做塔吊力矩试验,施工单位未通知监理单位到场,现场无监理人员旁站56日,检测公司出具了塔式起重机安装质量检验报告书。经调查,报告书上检测人员的签字非本人签名。

(二)事故发生原因

1、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提供和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地脚螺;安装单位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检查建筑起重机;检测单位未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塔吊检测工作,出具的塔式起重机安装质量检验报告书严重失;该塔吊地脚螺栓和螺母不相匹配,地脚螺栓受力不能满足要求,承载能力大大降低,且力矩限制器未调试准确,塔吊在使用过程中的超载行为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最终导致塔吊倾覆坍塌。

2、间接原因

1)施工单位项目部,未认真组织对建筑起重机(塔式起重)的验收,未安排专人管理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

2)监理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查、安装、检测、验收等环节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产权单位、安装单位和检测单位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检查、安装和检测建筑起重机;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整改消除安全隐;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责任的处理建议

1、经调查,建设单位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配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基本尽到了自己的管理职责和义务,但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责任,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协调、管理到位。建议由宣城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罚。

2、经调查,施工单位和塔吊产权单位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地脚螺栓,未认真组织对建筑起重机(塔式起重)的验收,未安排专人管理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建议由宣城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罚。

3、安装单位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未严格履行其安全职责。建议由宣城市住建局依法处罚。

4、塔吊检验、检测机构未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塔吊检测工作,出具的塔式起重机安装质量检验报告书严重失实。建议由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罚。

5、监理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查、安装、检测、验收等环节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建议由宣城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罚。

(五)防范整改措施

1)建设单位要继续履行好建设单位对施工安全统一协调、管理的职责,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督促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生产安全。

2)施工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把关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安排专人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安装单位作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单位,要切实履行其应尽的安全职责,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安装完毕后对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严格自检、调试和试运转。

(四)检测公司作为建筑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建筑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要切实负责,杜绝建筑起重机带病上

(五)监理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尤其要加强施工期间的监理旁站、巡视,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事故案例二:

84日上1010分左右,丰城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业务用房及剑南派出所新建项目施工工地,在拆除塔吊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3人重伤1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2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一)事故发生原因

1、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在拆卸起重机上回转时,在未用吊索吊住上回转情况下违规拆除连接螺栓;王海蟒未正确佩戴安全带,踩上已割断螺栓的上回转,失稳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拆卸工未按操作流程操作,违规拆除顶升套架与下支座连接销轴;

2)实际拆卸操作人员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

3)拆卸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

4)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安全员未在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监督。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1、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总监,事发时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未有效制止和纠正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北京某公司项目安全负责人,未安排专职安全员在施工现场监督,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部

                                  2020927

创建时间:2020-09-10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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